「老師,我們真的很疼孩子,從小到大他要什麼,我們都買給他,房間裡有音響、電腦、冷氣,要手機也買給他了,這樣我們還對他不夠好嗎?現在還要求買機車,我們是擔心他的安全,不敢買給他,他居然就威脅要離家出走!我們以前哪有這麼好的生活,現在的孩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近來常接到不少家長的親職諮詢電話都有類似的感慨與長串的無奈。

  聽著聽著,腦中浮現?電視裡樂透的廣告「喜歡嗎?爸爸買給你!」那個令人莞爾的畫面。經濟掛帥、功利取向的社會,父母親忙於賺錢給孩子有更好的物質環境,甚至成了孩子的無限供應者,對養育孩子的意義、條件、目標都是希望孩子「將來有出息,有能力賺較多的錢」,而忽略孩子的人格、精神成長。孩子在每個成長階段(嬰兒期、幼兒期、兒童期)都有其生命任務,發展各項能力(注:艾力克森之生命週期理論)。嬰幼兒時期父母親若習慣用物質給予來「疼愛」孩子,孩子學習到的是「玩具、物質=愛」,到兒童期,孩子問題漸漸顯露,父母接著用物質滿足來「希望」孩子乖、聽話,孩子所學習到的是「物質=控制」,到了青少年期,社會接觸漸多物質需求增強,由於孩子成長經驗到的是「物質=愛=控制」,所以孩子自然也學會了「買東西給我才是愛我,否則我就離家出走控制他們」,此時父母親才發覺事態嚴重,孩子心智未成熟卻已居主控權位置,親子間的隔閡、衝突便開始不斷上演,再者,孩子進入到屬於青少年的物質世界和父母親更脫離了生活軌道,親子間交集漸少,唯一的互動大概就是「要零用錢」。此時父母想要影響孩子的人格成長就比較難了。但仍可透過父母親一次次「根據事實、表述情緒、沒有批判」的「合理對待」及讓孩子在自然情境下「自我承擔行為後果」重新學習。
  
  「孩子目前的狀況讓身為父母的相當的憂心,且不知該怎麼辦是嗎?」、「所以,您們現在認為培育一個品格端正的社會公民,比希望他會賺錢來的重要一些,是不是?」我聽得?父母們的心聲。「是啊!多希望用一切換回孩子的懂事!」果然是速成文化下的速成父母。然而孩子在嬰幼及兒童階段應奠定的「信任、獨立、創造力、勤奮」等人格基礎,都需要父母用心、用愛一點一滴來培育,絕不是用錢可以快速換得的。「那麼,一切都太晚了嗎,孩子不可能變乖了嗎?」聽到父母親們幾近絕望的擔憂,我總是充分散發信心給他們「去做永遠都不嫌晚,但關鍵仍在父母能否以身作則,重視精神甚於物質,以踏實取代速成,並堅持下去」提供父母親許多親職教育的資訊,再次肯定父母的覺察與用心。掛上電話,滿心期待大人小孩都能成長,並找回屬於他們的溫馨親子情。

(作者:得安學園主任  游美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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