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市區街頭,映入眼簾的,除了一般的商店,在這一、二年間,最常看到的,可說就是「網咖」店,如雨後春筍的林立於街頭。而流連於其中的又大多是在學的青少年,加上網路交友傳出的離家、傷害、糾紛及網路情色事件,讓許多的家長及教育工作者對於網路所帶來便利之外的負面效應,有許多的擔憂和不安。甚至有部份學者對於青少年沉溺網路世界,而造成信心能力的不足,不能面對現實及挫折,易沮喪和情緒低落,抱負水準不當,眼高手低,人際關係發生障礙,與現實生活疏離的現象,提出所謂「虛擬人格」的警示,呼籲社會大眾一起重視青少年網路生活所帶來的隱憂及其引發的後果。

  網路之所以吸引時下的青少年,主要是它滿足了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新鮮感,它讓青少年在線上與不同的人進行互動,提供了無限的探索空間。在網路世界中因具備高度的匿名性、互動性及便利性,青少年可以有人際互動的自我選擇權,它沒有現實世界中,人與人互動選擇外觀長相、功課成就所造成的壓力,可以自在地發展人際關係而不自卑。一個四、五十歲的中年男人,可以化身成為一個十八歲的清純少女;一個學業成績低落的國中生,他可以告訴網路上的朋友自己是一個台大電機系的高材生。這與網路使用者的心態是否健康,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應教育青少年,在使用網路交友時應小心謹慎,不應存心欺騙,同時也要保持適當戒心,以保障自己的安全。在這虛幻的網路生活是否能與現實生活整合,不妨礙現實生活的運作,或是會造成另一病態人格的形成?這是值得大家關注的。

  青少年網路使用所衍生的負向問題,主要是其無法自我控制及作正確的判斷與選擇,因此需要父母親及老師適度的規範和引導,特別是父母本身若對電腦網路有所了解與熟悉,將可協助青少年再使用網路時,能更安全、愉快和具教育性。

  平時良好的親子互動關係的建立是相當重要的,在輔導青少年的過程中,我們往往看到父母發現子女過度沉迷於網路,而引發各種負面作用時才開始約束青少年,期待子女立即減少並改善網路的使用,若加上平日親子互動關係不佳,在父母約束子女網路的使用過程中,經常會造成親子關係的緊張。

  父母親平時應教導青少年有計劃且有選擇性的使用網路,分辨是屬學習的時間或休閒的時間,即使是休閒的使用網路,也要有適當的時間安排,而不是漫無目標的上網,不知何時下網。父母親應多安排或鼓勵青少年發展多元的休閒生活型態,特別應多增加「生活體驗」的活動,教導青少年擴展多元的現實生活人際互動關係,而不過度的依賴網路。

  隨著「網咖」的迅速增加,政府更應積極有效的訂定管理辦法。在中央尚未完成「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前,目前台北市已通過單行法規,宜蘭縣也積極研擬管理辦法草案中。我們盼望政府能儘速完成立法程序,並能有效執行。也希望網咖業者應發揮良心道德,在法定禁止青少年進入時間,應拒絕其進入消費。執法機關亦應確實執行法令,對於違法業者給予有效約束處罰。如此才能為台灣E世代的青少年提供優質的網路環境,讓青少年朋友健康的使用網路。

(作者:李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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