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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訴你,這是你最後的機會了,如果你在**學園這麼一個沒有壓力的地方再待不下去,我看只好送你去教養機構住了」小敏的爸爸語帶無奈又威脅的對著一臉不在乎的女兒斷斷續續的重複著。我將眼光轉向眼前這個叫小敏的女孩,一頭金黃短髮、低腰牛仔褲、誇張的大耳環;她原本閉起的眼睛,終於不耐煩的微微張開並用眼角的餘光,銳利的掃向他的爸爸「你搭係唸煞沒?」「災啦,要走緊走啦!」「爸爸告訴你是為你好,你這是什麼態度也不怕老師笑」看著父女兩沒有交集的對話,我讓小敏先到教室上課,回頭招呼一臉擔憂還有好多話要說的小敏爸爸在會客室坐下。

  「老師,你不知道我們為了這個孩子我跟他媽都快瘋了,我們也知道對孩子要有愛心、耐心,不要處罰,所以孩子犯錯,都只有說說而已,我們也是一次一次原諒她給她機會。小時候她真的很乖的,就是國中後交了壞朋友,還有電腦網友都很壞,我們是為她好,怕她被騙,她都不知道我們的用心」看起來又是一個受了「專家說孩子犯錯不要處罰」荼毒的受害家長。甚至替孩子的行為都找好了藉口,是交了壞朋友、是電腦的錯,我想若家長都不讓自己或孩子為自我行為負責,認為孩子是別人帶壞的,間接否認孩子有自主能力與判斷力,又如何期待孩子能判斷是非,結交益友,不被損友帶壞呢?

我詢問小敏的爸爸,小敏若無法適應這裡就真的如他告誡小敏的要將她送到教養機構?小敏的爸爸一臉尷尬的說:「我們也只是嚇嚇她而已」,「你覺得小敏會相信您所嚇她的事嗎?」「所以我們也要拜託老師也嚇嚇她」。我反問「如果嚇她有用,從小到大您們嚇的應該夠多了,怎麼還會讓您們頭痛呢?」小敏的爸爸也開始動搖「或許她也分不清楚哪些是嚇她、哪些是真的會發生的」、我接著說「也有可能從小嚇她的經驗裡她發現,無論什麼事您們都會為她承擔,而她頂多只是被唸一唸而已」。所以對孩子說話前先考慮「合不合理」、「適不適當」,如果明知不適當不合理就該避免說出口。試著讓孩子承受合理的行為後果,才是培養孩子自主性與自我承擔的責任能力。
  「那孩子犯錯到底要不要處罰?」小敏的爸爸似乎還帶著疑惑。我整理後解釋:首先是了解「犯錯」的定義為何?其次是「要不要」?再來是選擇何種「處置」最適當?例如曾經在街上看到一個爸爸對於四、五歲的男孩不小心把剛買到的冰淇淋掉到地上而痛打他的手背,並嚴厲斥責「還敢哭」。那個爸爸或許認為孩子犯了錯,就該處罰(打罵),然而若再理性的想想:一個小男孩,邊走邊要顧到手上的冰淇淋,要能不跌倒、不碰到別人、又要平衡冰淇淋的確有些困難,所以掉到地上應該可以預期,我想這便不該定義為「犯錯」,當然就不該有後面的「處罰」的問題了。但值得大人省思的是,應該教導孩子先坐下來或找一個適當的地方好好享用冰淇淋,若因孩子不接受而執意跑來跑去,此時若是掉了則可給於孩子承擔「自然後果」:沒得吃了或延後吃到,並帶著孩子把地上擦乾淨。我想孩子也會學到承擔自己造成的後果。孩子也可能因此難過的哭,很多父母則會認為孩子在外面哭是「丟臉的」、「被看笑話」的急著要制止,一種是用打罵威嚇鎮壓孩子不准哭,一種則是順從討好平息他的哭。其實哭是人類自然情緒的流露,此時父母只要「同理」孩子,說:「你一定很懊惱自己弄掉冰淇淋,覺得很可惜喔?」允許他的感受存在,孩子是在「經驗」裡「成長」的,從此事件裡也學會為所作所為負起後果,也允許自己的感受存在。

  更近者常在學園聽到家長告誡孩子「你若給我再翹課,我就打斷你的腿」,但家長一旦知道孩子翹課通常都是急著到處找,當找到孩子卻又關心孩子有沒有吃飯,早就忘了早先撂下的狠話,或是數落一番後,說出更嚴重但永遠做不到的警告。孩子經由經驗判斷父母都是隨便說說的,當然不會太在意自己到底有沒有「犯錯」,後果的「處罰」也都被父母唸一唸的恐嚇威脅所「承擔」了,長久以往的「嚇嚇」孩子,不但收不到任何效果,卻也嚇走了孩子最重要的「自主性」、「判斷力」與「責任感」。小敏的爸爸似乎更清楚了,並接著說「因為父母越是撂下越嚴重的警告,孩子越是知道父母一定做不到,就更不需承擔責任」,「所以我應該對小敏說說合理的話,而且說到要做到」。沒錯,因為孩子可不是被嚇大的!

(作者:得安學園主任 游美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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